问题: 外省的劳务派遣单位为员工缴纳外省工伤保险,且未在本市设分支机构,现有派遣员工在本市工作地点发生工伤,请问应由本市的人社局还是外省的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
  2026-04-17
答复: 您好! 根据《关于规范本市劳务派遣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沪人社规〔2023〕32号),外省市劳务派遣单位未在本市设立分支机构的,向本市用工单位注册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按国家和本市工伤保险规定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04-23